首页   >   投资产业   >   金融行业

金融行业

更新时间:2018-07-24

政策

2017年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要求“服务业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有序开放银行卡清算等市场,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限制,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这些大力度举措标志着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正在进入全新阶段。

 

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了今年超十项金融开放重磅措施:

一是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允许外资银行在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

  二是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三年后不再设限。

  三是不再要求合资券商的境内股东中至少有一家证券公司。

  四是为进一步完善互联互通机制,5月1日开始,将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4倍,沪股通及深股通每日额度分别调整为520亿元人民币,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及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分别调整为420亿元人民币。

  五是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机构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

  六是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易纲表示,以上六项内容,未来几个月将逐步落地,到今年6月30号,这些措施将大部分开始落实。

 

此外,还有五项措施在今年年底前推出,分别为:

  一是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二是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再设上限。

  三是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

  四是不再对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内外资一致。

五是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须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企业

1.     招商银行China Merchants Bank

2.     中国工商银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3.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Group) Company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6.     花旗银行Citibank

7.     汇丰银行有限公司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HSBC)

8.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 Morgan Stanley Huaxin Securities

9.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Citi Orient Securities Co Ltd

10.  安联保险集团 Allianz Group

 

分支

1.     银行业

2.     证券业

3.     保险业

4.     信托业

5.     租赁业

 

开发区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Lujiazui Financial City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Beijing Economic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Area

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产业联盟

中国金融行业自律联盟China Financial Industry Self Discipline Alliance

中国电子金融产业联盟China Electronic Finance Industry Alliance

中国证券业协会Securities Association of China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

 

资料链接

《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投资中国 Copyright @ 2024 中国日报版权所有